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一、因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無論男方還是女方,在婚姻裏出軌後引起的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法律會傾向於保護無過錯方。具體分析如下:

(一)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爲原則

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爲前提。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那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麼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援。

(二)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

(三)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

具有過錯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爲,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主張時間

起訴離婚:

(1)無過錯方作爲離婚訴訟的原告時,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二、財產糾紛情形

離婚後財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一是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二是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三是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四是婚姻關係結束後,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的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離婚率不斷提高,也會有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爲一些瑣事而選擇離婚,那麼在辦理離婚手續也需要會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在分割財產時也會按照男女平等和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分割,當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就可以透過向法院提出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