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所有財產都平均嗎?

並不一定是完全平均分配的。離婚財產不是一定對半分的,根據離婚時的具體情形和過錯程度,雙方所得到的財產是不等量的,即不一定是平均分割的,但是根據新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財產實行的是共同財產制,因此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割。但是在以下情形中,離婚財產則不會平均分割,而是根據具體情況來分割:

夫妻離婚所有財產都平均嗎?

1、一方爲了家庭沒有工作或者因爲身體原因不能工作,導致沒有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較少的一方也理應平等分割共同財產,另一方不能拒絕分割財產或者減少分割財產給該方。

2、由於男女雙方本身的能力、經濟等情況是存在差異的,因此分割夫妻財產時需要適當地顧及婦女的利益。對於需要照顧孩子的一方,在分割夫妻財產時也需要適當照顧和考慮孩子的利益。

3、保護無過錯方的利益。結婚要求忠誠、互相照顧、互相愛護對方,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過錯,例如出軌、重婚、虐待、暴力對待對方等的過錯行爲,無過錯方可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要求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給對方。

4、如果在離婚時,雙方便針對擁有的車子房子進行協商分割或者已經簽訂了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的,那麼便按照約定的內容進行分割,再對未約定的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是雙方感情破裂的處理辦法,但是對於共同擁有的東西並不是簡單的對半分即可,同理,夫妻財產也是需要從一方的需求、實際情況、雙方的過錯、家庭情況等來分割的,一般的平均分割原則或者簡單的對半分並不一定能滿足離婚雙方。

因此,儘管法院在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分割時,大致是按照均等分割來計算的,但其實在實際履行時,婚姻中如果是存在着過錯方,那麼無過錯方肯定是可以多分的,而且如果雙方已經是在訴訟之前就簽了協議,或者是根本就沒有訴訟,那麼也是可以按照協議的約定來進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