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財產分割

婚姻與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姻與財產分割

你好,你的情況一般是這樣處理的:
1、離婚時兩個人的事情,對方父母無權干涉;
2、婚前所買房子如果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增值部分;
3、婚後所買房子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均分,未還的房貸爲夫妻共同債務;
4、如有需要,可以直接來電諮詢,182217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