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妻無財產分割

離婚夫妻無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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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無什麼意思

無財產分割的意思就是離婚的時候不涉及共有財產的分割,夫妻離婚時並不是必須分割財產的,只要雙反有約定的是可以根據約定的方式進行,如果沒有約定並且有一方主張就是需要分割的。

從法律上來說,夫妻離婚時並不一定非要進行財產分割,如果雙方均不主張分割,法院不會主動要求分割。但在現實生活中,爲了避免以後更多糾葛,最好在離婚時把共同財產分割好。

離婚後,發現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是兩年,自離婚判決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