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怎樣將一方的公司財產歸屬於一方

離婚協議中怎樣將一方的公司財產歸屬於一方

一、離婚協議中怎樣將一方的公司財產歸屬於一方?

離婚協議中將一方的公司財產歸屬於一方的辦法是另一方對此沒有任何爭議,而且,有的時候還需要通知各位股東。離婚時夫妻公司,股權審判實踐中有三種方式較爲公平、合理:

1、對夫妻雙方均有經營能力,不因離婚而影響共同經營的,可保持企業整體不變,根據民法典關於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直接分割股權,雙方各持一定份額的股權,共同經營,按比例分配盈餘。

2、對夫妻公司中一方僅是掛名不參與經營也無經營能力,雙方離婚後無法共同經營,可將公司股權絕大部分(約佔95%以上)歸有經營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掛5%以下股權,分得絕大部分股權的一方可給對方適當補償(可按其應分得的股權份額)。如補償數額較大,爲保護企業正常運轉,應採取較長時間的分期支付方式。

3、對公司賬目齊全,公司、企業經營狀況不好,雙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後分配公司剩餘財產。採取這種方式應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須是雙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則不宜採用。

二、離婚協議的內容

離婚協議書大致需要約定的事項如下:

1、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2、將夫妻共同財產做分割約定(可以儘量詳細一些);

3、將夫妻共同債務約定如何承擔與清償(可以儘量詳細一些);

4、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於誰,另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可一次性、也可每年每月);

5、其他重要事項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的;

6、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時間。

三、協議離婚流程怎麼走?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公司財產不是其中一個人想怎麼處理就能隨便怎麼處理的,如果公司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夫妻兩個人在協商之餘也切勿忘了股東的知情權。對公司財產的分割兩個人要先協商出一個令各方人員都能接受的方案,不能自己隨隨便便就把離婚協議寫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