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媽能繼承婚前家產嗎?

一、後媽能繼承婚前家產嗎?

後媽能繼承婚前家產嗎?

不能對婚前財產進行繼承處理,因爲這屬於個人財產,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繼母有權利繼承,如果有遺囑則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丈夫的婚前財產,雖然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屬於丈夫一人的個人的合法財產,妻子當然具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一方婚前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爲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爲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後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爲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規定的目的在於簡化財產關係,便於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繼承財產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於婚前的家產,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是不可以進行繼承處理的,但有遺囑的,並且遺囑中明確規定了繼承人的,可以按照遺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