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財產清單範文應當怎麼寫

一、離婚起訴財產清單範文應當怎麼寫?

離婚起訴財產清單範文應當怎麼寫

法院離婚,法院自然會審查當事人的財產狀況。在審判,不少當事人因不瞭解共有財產狀況拖延了庭審,甚至造成二次開庭,增加了自己的訴累,也影響了法院的辦案效率。所以,到法院離婚,製作財產清單很有必要。離婚財產清單應包括以下幾項內容:房產情況;存款情況;股票、國債等有價證券情況;傢俱電器情況;貴重物品情況;車輛擁有情況;公司股權等企業投資權益擁有情況;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擁有情況;接受贈與或繼承財產的情況;以第三人名義持有但由夫妻出資的財產情況;當事人雙方婚前財產擁有情況;其他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擁有情況;雙方有無婚前或婚內財產約定;雙方有無共同債權債務或個人債權債務。財產清單的寫法是沒有具體的要求的

但是需要使用A4紙張,碳素筆書寫,具體內容就是,標題爲財產清單,將雙方之間的共同財產或者 個人財產一項一項列明就可以了,

二、書寫離婚起訴書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後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係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鉅細全都寫上的流水帳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於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 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後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爲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三、關於離婚起訴書的法律規定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1、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

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

2、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爲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裏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3、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後,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綜上所述,離婚財產清單,應當將雙方共有財產列明,離婚事由應當寫明婚姻狀況,對於訴訟請求,應當表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雙方對於子女撫養權的承擔責任,以及對於兩人共同財產的處置方式,如果有訴訟代理人,應當寫明代理人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