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異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夫妻離異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夫妻離異其實也就是雙方按照國家的規定辦理了離婚證,從而解除了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而如果此時雙方有共同財產的話,則也是需要對財產作出分割處理的,其中對房產的分割尤爲重要。那通常夫妻離異後房產該如何分割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有律師表示,目前國內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離婚後財產糾紛可分爲兩大類:一是登記離婚後財產糾紛,一是訴訟離婚後財產糾紛。

在瞭解財產分割方式的基礎上,房產如何分割往往是離婚案例中最複雜的一部分。對此,有法律人士列舉了以下幾種常見情況的分割方式。

首先,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如果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即使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也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透過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律師認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買,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後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當視爲夫妻共同財產,既根據出資情況,要將財產來源分爲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既用婚後共同財產還貸的,均應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爲夫妻共有財產。

第三,現實生活中,在子女雙方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或者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存在大量的父母爲子女存購買房屋而出資。當子女雙方當事人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導致離婚,父母出資的房屋歸屬問題,就成了雙方爭議的焦點。

對此,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其次,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至於另一種情況,則是產權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對此,律師表示,法院一般對該房屋的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最後,一種較少見的情況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如果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麼,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因此,婚前共同購房而又基於一些原因只能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的話,出資雙方最後透過銀行轉賬(備註好款項名稱)的方式進行購房。這樣一旦出現糾紛,銀行流水記錄便可以爲出資證據。

首先要確定該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然即使解除婚姻關係,也是不能主張進行分割。當然,就算不是共同財產,但在婚後雙方共同償還了按揭貸款的話,此時另一方雖然在離婚的時候不能要求分割房產,卻可以就婚後自己還貸的部分和房產在婚後的升值部分要求作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