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內藏匿財產有罪嗎?

夫妻婚內藏匿財產有罪嗎?

一、夫妻婚內藏匿財產有罪嗎?

夫妻婚內藏匿財產的法律依據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什麼是婚內藏匿財產?

一般來說,在簽訂離婚協議或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沒有涉及到被分割的共同財產,都可以認爲是被隱匿的財產,一方隱匿財產,另一方要求按照規定主張要求重新分割,同時隱匿財產是違法行爲。隱匿財產屬於惡意轉移財產,“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爲。 對此行爲,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夫妻因感情破裂導致離婚時,其中一方婚內藏匿財產,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故意隱瞞不報,都屬於藏匿財產,按照《民法典》規定,是可以進行起訴或訴訟的,藏匿財產的一方會被判處少分或不分財產。若已經離婚,也可以在兩年內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