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合法轉移方法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財產合法轉移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合法轉移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合法轉移方法有,經夫妻雙方協商一致之後,

1、將財產贈送給自己的孩子、贈送給福利機構等;

2、將財產投資於公司、企業經營;

3、將財產用於購買房屋;

4、將財產用於贍養夫妻雙方的老人等。

二、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隱藏夫妻共同財產

所謂隱藏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將財產藏匿起來,不讓他人發現,使另一方無法獲知財產的所在從而無法控制。無論是夫妻共有的房屋,還是存款、股票、公司股權、有價證券,或者是古董等貴重物品,都有可能被隱藏。

2、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變賣是指將財產折價賣給他人。這裏的變賣,是真實的買賣,即受讓人一般是善意第三人,對出售人與配偶存在離婚糾紛及未徵得配偶同意變賣財產並不知情,且大部分情況下是以市場價購買。

3、毀損夫妻共同財產

毀損是指採用打碎、拆卸、塗抹等破壞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來具有的使用價值和價值。

4、僞造夫妻共同債務

僞造債務是指製造內容虛假的債務憑證,包括合同、欠條等,並將所涉共同財產據爲己有。

三、如何舉證證明轉移共同財產

(一)針對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銀行查詢帳戶流水走向,若自己無法查詢,則可以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法院向銀行查詢帳戶記錄,並且需要求對方在法庭上說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審覈其轉款的必要性和真實性。

(二)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贈與)夫妻共同房產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如買受人知道該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還從單方處購買,則難以認定其屬於善意取得。關於房屋買賣的資訊,可以在房屋登記部門申請查詢。

(三)如果是以與他人串通僞造債務的方式轉移共同財產的,在夫妻離婚時,由作爲配偶一方的債務人舉證證明,其所借債務是否基於夫妻雙方合意或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如舉證證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則不承擔債務償還份額。如果配偶一方舉證證明所借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配偶一方則不承擔償還責任。

由於法律規範,明確規定了夫妻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有相同的處置權,故此任何一方都是不得在對方並不知情的情形之下,就擅自將財產轉移出去,否則一旦損害了對方的財產權益,不僅夫妻感情會受損,轉移的一方還有可能需要承擔支付賠償金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