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有哪些

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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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管是透過哪種方式離婚,此時都需要對夫妻財產作出處理,但由於夫妻財產中包括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而法律中規定只能分割其中的共同財產。於是就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需要分割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那究竟可以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有哪些

離婚過程中,通常情況下,涉及的證據種類不多,儲存證據的難度一般不會太大。但是,一旦涉及過錯損害賠償或財產轉移等問題,收集和儲存證據往往成爲當事人的首要工作。收集和儲存證據的工作因證據種類以及證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1、房產證、身份證等,這類證據在中非常重要,可以說,缺少了它們,當事人往往很被動。不過,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爲一方當事人隱藏、銷燬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透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帳戶等,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儲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帳戶,由於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二、離婚如何證明對方存在過錯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此不贅述。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

過錯損害賠償的證據類似於法定離婚理由的證據,但是,在實際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時候,我們想當然的一些“證據”,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

綜合上述介紹,我們知道證明離婚財產的證據有哪些。之所以要對夫妻財產作出嚴格的區分,主要還是因爲其中包括了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若認定爲夫妻個人財產的話,在離婚的時候再要求分割,就有點說不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