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割

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割

父母爲孩子出資買房的,如果是發生在結婚之前,那一般是視爲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自然此時房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房產。但要是在結婚之後由父母出資購房的話,在一般情況下會按照對夫妻兩人的出資,也就是說這樣的情況下往往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的時候通常就是一方一半的分割。

一、父母買的房離婚時怎麼分

父母出資給子女購買的房屋,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明。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爲債權人不能作爲第三人蔘加訴訟。因此,法院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債權人另案起訴。

二、只登記一方名字的房子離婚時怎麼分

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這是在現實生活中較普遍的現象,特別在都市裏,完全由一方出資購房,壓力很大,通常由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在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時,由於婚前雙方感情覺得好或出於其他原因,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只寫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沒有寫進去。結婚後因感情破裂離婚,此時,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認爲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具體分以下兩種情形:

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麼,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爲,法院也無法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貸款)。

同上。此情形爭議的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婚後共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建議各位,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的,務必要在購房合同及產權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這纔是雙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進感情和避免爭議的不變法則。

對於父母買的房,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也有可能是雙方父母出資購買,另外父母出資買房可能是在婚前購買也有可能是婚後購買,所以針對不同的情況,在離婚的時候若需要對房產做出分割處理的話,就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處理,這樣才能相對的要公平、合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