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方式是什麼?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爲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爲,那老婆就屬於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於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說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原則上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不論誰賺多賺少,夫妻婚後所得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

老婆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方式是什麼?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如果另一半存在“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但是這一條在現實生活中由於難以收集證據,法院難以支援。

現實生活中離婚可能是因爲一方出軌,這時財產的分配處理有難度,這時就需要進行訴訟,按照我國相關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妻子出軌仍然會將共同財產平分,但是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進行申請多分,並且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離婚確實是由於女方出軌導致,如果對財產分配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分配,當然無過錯方是可以向對方請求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