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的影響是什麼?

一、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的影響是什麼?

出軌對離婚財產分配的影響是什麼?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分割時的時候的原則按照: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只有出軌行爲屬於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才能認定對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財產分割時請求多分財產。但通姦、嫖娼等等行爲,都不屬於過錯行爲。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

3、實施家庭暴力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對於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主要指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但是要注意過程的持續性、經常性等綜合認定)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爲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

綜上所述,出軌是婚姻關係的一大殺手,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在分割財產上面,對於出軌的一方應當是少分,具體分割比例雙方可以協商,或者經過法院判決。另外,重婚、家庭暴力及虐待家庭成員情況存在的,都會影響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