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怎麼分的?

一、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怎麼分的?

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怎麼分的?

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分割方式:

第一,協議分配,按照當事人的意願來分配;

第二,協議不成的,平均分配;

第三,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分割流程是怎樣?

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爲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儘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三、婚前財產離婚怎麼分?

婚前財產離婚分割方式如下:

雙方協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但以下情況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或多分財產: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

(2)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分配婚內共同財產,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要區分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內共同財產。然後對婚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要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則,如果對分割方案存在異議,可以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