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法院離婚財產保全擔保應該怎麼辦理?

廣州法院離婚財產保全擔保應該怎麼辦理?

廣州法院離婚財產保全擔保,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在起訴以前要求採取保全措施的,屬於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夫妻雙方有一方轉移財產,情況緊急,應當立即採取的保全措施,訴訟財產保全是指爲了保障訴訟人的合法權益,申請擔保,保全財產安全。

起訴離婚,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相關擔保。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財產保全可以分爲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在起訴前,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面臨緊急情況,需要採取保護性的臨時措施,使其合法權免受難以彌補的損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主要是指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的惡意轉移、隱藏揮霍或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或個人財產,從而危及子女撫養教育、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清償等一系列財產問題。如果這種情況緊急、迫在眉睫,則有必要申請訴前財產保全,但是必須提供一定的相當保全財產的擔保。《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促使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1、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可以以自己的哪些財產作擔保?

答:由於採取保全措施有較急迫的時間要求,法院可能無法及時、準確地審覈採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錯誤。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責令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提供的,駁回保全申請。如因申請財產保全錯誤,而給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損害的,申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法院的做法,提供的擔保物可以是現金,可以是房產或土地,也可以是有關單位的書面保證。提供現金的必須到達法院代管款帳戶。提供房產、土地的,必須提供相關的權屬證明,評估報告,由法院進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須是申請人所有。提供保證的,個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單位提供的,必須提交經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保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近期的資產負債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審覈。

綜上所述,廣州法院離婚財產保全擔保,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擔保,擔保可以是現金,房屋或者土地,還可以寫書面擔保,擔保提交的材料應當有物品權屬證明,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