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獲贈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獲贈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很多夫妻在結婚前或結婚時都會置辦房產,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贈與房產。而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後獲贈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就需要進行分割。具體來說,離婚夫妻怎麼分割房屋財產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婚後獲贈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子女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歸誰要分情況對待,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資爲自己孩子購買的,並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該房產爲自己孩子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爲孩子購買的房產,無論產權登記在哪個孩子名下,如果沒有特殊約定,應認定爲夫妻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離婚夫妻怎麼分割房屋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獲贈的房產屬於共同財產嗎?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分析。一方父母出資並且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話,則認爲是該子女個人財產。但如果是雙方父母出資,並且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話,則就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