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關係包括哪些方面具體內容?

一、夫妻財產關係包括哪些方面具體內容?

夫妻財產關係包括哪些方面具體內容?

(1)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實行婚後夫妻財產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約定的),夫妻雙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處理共有財產。

(2)夫妻雙方均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3)夫妻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法律還禁止以任何藉口侵害配偶的財產繼承權。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率規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單方面的財產。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夫妻財產歸屬劃分具體如何規定?

夫妻財產關係是指夫妻在家庭財產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其立法精神在於特別注意維護婦女的合法財產權益,以保障男女平等原則的逐步實現。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通常情況下可以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作爲夫妻財產關係主要包括對於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對於夫妻雙方擁有相互撫養的責任和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此外屬於個人財產的部分,夫妻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