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找不到人財產怎麼分

夫妻離婚找不到人財產怎麼分

一,夫妻離婚找不到人財產怎麼分

夫妻一方離婚找不到人的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離婚財產一般根據平均分配的原則。

離婚找不到人的話,透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的法律後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據《婚姻法》規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法律後果是失蹤人的財產依法由他人代管。宣告死亡的法律後果等同於事實死亡,因此被宣告死亡人的財產會作爲遺產由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

一方想要離婚找不到對方人的話,此時也是可以離婚的,那麼就是先向法院提起訴訟,宣告對方失蹤或死亡,一旦法院作出宣告失蹤或死亡的宣判,那麼之後夫妻就可以離婚了,此時即使找不到對方的人也是沒有關係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民事訴訟法》第84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爲送達。”

因此,離婚找不到人的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將訴訟文書透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爲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離婚後的財產問題,是自己關注的核心,但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同時同樣也需要考慮自己的行爲是否侵害他人的利益,即使其中的一方死亡或是失蹤,但是最爲重要的就是自己按照有關的法律規定來處理的,否則事情的解決的會存在不小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