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和財產可一起審理嗎?

一、離婚和財產可一起審理嗎?

離婚和財產可一起審理嗎?

離婚訴訟和財產的判決如果不涉及其他人的,一般會一起判決,因爲離婚訴訟和財產判決一般是會在法院打官司的時候一起處理,所以一般都是當庭會做出相應的判決。但是如果離婚財產和訴訟涉及到他人那麼法院會依照法律程序依次進行審理。要看訴訟請求裏有無分割財產的請求,可以當庭提出,如果沒有,法院不會判,需要重新起訴,最好一起處理。

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離婚,法院就只會對是否離婚進行判決;如果原告還提出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其它訴訟請求,法院會一併判決。對於原告來說,可以單獨就離婚提出起訴;也可以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其他事項提出起訴;一次起訴可以提前一項或多項訴訟請求;與離婚相關的多項訴訟請求可以一次起訴,也可以多次分別起訴。

二、起訴離婚前準備哪些工作?

1、選擇受理法院

原則上,起訴離婚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一般指戶籍所在地,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爲準。如果被告外出滿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夫妻雙方都外出滿一年的,則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做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起訴狀(即離婚起訴書)、原告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係證明(結婚證、婚姻證明、戶口簿)。

3、開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後,案件會被分配給相關領域的承辦法官。承辦法官會在某一時間通知雙方開庭時間,或者調解時間,先通知被告後通知原告。

綜上所述,不少夫妻感情破裂出現嚴重危機的,可能會鬧到離婚這一步。通常情況下,起訴離婚和財產分割法院都會一併審理,當做一個案件處理。原告在書面訴訟狀中,除了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還會提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