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是誰的可以拿回來嗎?

結婚彩禮是誰的可以拿回來嗎?

一、結婚彩禮是誰的可以拿回來嗎?

在法律上,彩禮是伴隨着婚姻事實成立的附屬品,因而只要婚姻結成,彩禮就是男方贈與女方的一筆錢財,其所有權歸屬於女方或女方父母,男方將不具有支配權和使用權。

但是,倘若男方給完彩禮後,婚姻因爲各種原因並未成立,因而這時,彩禮的所有權將還屬於男方,男方有權拿回彩禮。

1、雙方因故解除婚約,並未舉辦婚禮的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協商未果,可以按照當時男方給彩禮時的要求即財產贈與條件來判斷。結婚彩禮錢法律上歸誰,如果是女方未按照約定條件而導致最終婚約取消的,女方需要退還男方彩禮。如果是男方爲過錯方,存在欺騙隱瞞的情況,那麼女方無需返還全部彩禮,可是具體情況退回部分彩禮。

2、女方以騙取財產爲目的情況如果女方只是爲了騙取彩禮錢而約定結婚,並且在拿到彩禮之後就立刻解除婚約的情況,這種是應該由女方完全退還彩禮全額的。而且女方這種行爲視具體情況可看作是詐騙行爲。關於結婚彩禮錢法律上歸誰不是簡單一兩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需要根據真實情況來做出判斷。如果大家因爲彩禮的歸屬問題而產生糾紛,並且沒辦法透過雙方協商得到結果的情況下,是可以用法律的手段來進行判斷、解決矛盾糾紛,從而得到一個比較公正的結果的。

二、哪些情況彩禮拿不回來?

(1)男女雙方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但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

(2)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因生育子女而成爲一個名副其實的家庭,如果解除這種“婚姻”關係,會給女方造成傷害,因此這種情況下,彩禮並不退還給男方;

(3)所接受的彩禮已經用於婚後共同生產、生活需要並實際支出。

一般情況下,彩禮是否退還,是以男女雙方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爲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沒有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當全部返還彩禮,但也有出現減少彩禮出現的情形:

但是要注意,雖然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但不能夠說只要是在婚前,男方給女方花了錢,或者是男方給女方贈送了禮物,紅包,這些都叫做彩禮,這些只是說兩個人交往之間的相互往來,是不能夠是爲彩禮的,就算雙方最終沒有登記結婚,也是不能夠要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