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當天給的彩禮錢離婚了該不該退還?

結婚當天給的彩禮錢離婚了該不該退還?

一、生了孩子離婚需要退還彩禮嗎?

生了孩子離婚是否要退還彩禮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符合下列條件可以退還彩禮: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比如只在家裏擺了酒席,宴請了賓客,卻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較長時間,有共同的財產,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勞動和消費等,在事實上已是一家人,長時間穩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沒有共同生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後、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後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二、離婚彩禮不能要回來的情況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並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兩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再或者是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這三種情況,彩禮不能要回來。以下是具體情況的介紹: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結婚當天給的彩禮錢在離婚時是否可以退還,也是需要根據上述法律中規定的條件來進行認定處理的,如果不符合彩禮返還的條件的,那麼就是不存在退還彩禮的說法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的結婚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