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了彩禮,不跟男方打結婚證,怎樣辦

女方收了彩禮,不跟男方打結婚證,怎樣辦
律師解析:1、彩禮的給付是以締結婚姻爲前提條件的,如果付了彩禮但是女方不肯打結婚證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全部份額的彩禮。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實,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2、根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