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彩禮是女兒的還是媽媽的?

女兒出嫁彩禮是女兒的還是媽媽的?

彩禮一般視爲對女方的贈與,至於給女方還是給女方父母法律上並沒有嚴格進行規定。法律僅對女方需要返還彩禮的情況作出規定,具體包括: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法律規定中並未對彩禮的歸屬問題進行明確界定,也就是說在法律條文中,並未明確指出彩禮到底是應該歸子女所有還是父母所有。但對婚姻相關法律規定中其它有關彩禮的相關條文解讀,可知彩禮應該是直接贈與女方,也就是說新娘對其有直接把控權,在實際生活中也有過女方父母拿着的情況發生。

一般來說,男方給的結婚彩禮都是給女方的父母的。但是如果女方的父母比較大方,或者對女兒比較好的話,那麼這份彩禮,很大部分都會給自己的女兒。也就是說,這個彩禮究竟是給父母還是給女兒,可能因爲各地的風俗習慣而有所不同,不會一概而論。

家庭經濟條件不同,父母對於金錢的觀念不同,也就導致了彩禮歸屬的不同,是給女兒帶着,還是父母留着備用,甚至直接用於哥哥弟弟身上都是在農村生活當中經常遇到的事情,高價彩禮所帶來的恐慌一方面是因爲大多數家庭舉步維艱拿不出來,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人心叵測,誰也不敢斷定拿出去的這份錢還能不能陪嫁過來。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綜上所述,按照國家相關風俗習慣,結婚彩禮錢通常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一般都會讓女方家庭進行自由支配,具體應當如何分配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約定,存在爭議建議女兒和媽媽雙方最好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