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變着花樣要回彩禮女方可以拒絕嗎?

男方變着花樣要回彩禮女方可以拒絕嗎?

一、男方變着花樣要回彩禮女方可以拒絕嗎?

1、男方變着花樣要回彩禮女方可以拒絕,對於男方來說,若是確定自己的情形滿足了彩禮的返還條件,在女方返還的時候,可以向法院起訴。

具體法定的彩禮可以返還的情形如下:

2、由於實踐中,給付彩禮並不單純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兩個家庭的往來。因此訴訟中的主體資格應當分爲兩種情況:

(1)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後,一方提起離婚訴訟,並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爲訴訟當事人,而應以男女雙方作爲彩禮返還的權利人與義務人。一方以不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爲抗辯,拒絕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不予採信。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方提出返還彩禮之訴的,由於彩禮的給付人與收受人並不侷限於男女雙方個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與收受人爲訴訟當事人,既符合實際的權利義務狀態,也有得真正解決糾紛。

二、離婚彩禮不能要回來的情況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四)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結婚的時候支付了彩禮的男方,在婚姻關係之中可能會要求女方返還部門、或者是全部的彩禮,此時由於並不滿足法定彩禮需要返還的情形,故此女方可以直接拒絕男方的請求。從法律角度上看,對於男女雙方已經結婚了的情形,若是不離婚,彩禮一般無需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