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賣後離婚後歸誰

婚前房產賣後離婚後歸誰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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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離婚後歸誰

需要根據情況來分進行分割。
(1)如果該婚前房產單純是一方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婚前財產爲夫妻一方的財產。
(2)如果另一方參與婚後還貸,則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此外,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爲個人債務
這種情形下的房產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應根據婚姻法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進行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