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質詢

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質詢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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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老公想做個婚前財產公證,我想知道婚前財產公證的利弊

一、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
1、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短期內對解決財產麻煩有利。
3、降低社會執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二、婚前財產公證的弊端:
1、有人爲躲債而申請財產公證
2、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3、無法保護無形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