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

婚前協議的效力是怎樣的?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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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效力是怎樣的

婚前財產協議一般簽訂於男女雙方結婚之前,該協議一經簽署即成立,但視協議的具體內容而有不同的生效時間。如果協議僅就雙方婚前的財產進行事實描述的確定,則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即時雙方最終並沒有登記結婚,該協議也可以用於解除同居關係時的財產分割。如婚前財產協議約定“男方婚前的某財產在雙方結婚後歸爲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則該約定隨雙方婚姻關係的成立而生效,如雙方最終沒有登記結婚的,則男方的婚前財產仍屬於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