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需要戶口口本

結婚登記需要戶口口本

嚴格來說,在婚姻登記當中分爲了兩種不同的情況,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其中結婚登記意味着男女會締結合法的婚姻關係,而離婚登記自然也就意味着夫妻會解除婚姻關係。就離婚登記而言,其中又分爲了協議和訴訟兩種不同的方式。一旦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之間的婚姻關係就會得到解除,從法律意義上就不再是夫妻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結婚登記戶口本有什麼用

婚姻登記需要男女雙方戶口本,以及雙方身份證,以上證件都需攜帶原件以供查驗。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爲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