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之前的準備什麼東西

結婚登記之前的準備什麼東西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
①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
②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