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外遇財產分配的方法是什麼?

婚內外遇財產分配的方法是什麼?

一、婚內外遇財產分配的方法是什麼?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爲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爲,那老婆就屬於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於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說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作爲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爲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爲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離婚意願來說,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標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判離。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分配無法達成一致,法院在判決時會首先考慮無過錯方。離婚時共同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有過錯的情況時,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向過錯方索賠。

二、離婚分割財產有什麼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過錯行爲導致的離婚,可以協商分割婚內共同財產,對於過錯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就是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這也是離婚分割財產遵循的主要原則,除此之外,分割婚內共同財產還要遵循合理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男女平等原則。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