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婚姻律師告訴你,關於出軌的認識誤區

專業婚姻律師告訴你,關於出軌的認識誤區

專業婚姻律師告訴你,關於出軌的認識誤區。

在日常辦案過程中,當事人經常會問我出軌有關的話題,他們希望透過抓到對方出軌的證據,來讓自己獲得爭取子女權或者財產分割的優勢。

但是我發現大家對“出軌”有着認識上的誤區。普遍認爲,只要抓到對方一次不忠,或者收集到相關的微信聊天記錄、短信聊天記錄,就可以算是出軌,自己就可以獲得夫妻共同財產中的大量財產,或者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其實這些都是對出軌的認識誤區,今天李曉娟律師談談這些誤區。

誤區一,有微信聊天記錄就能證明對方出軌。

只有微信聊天記錄很難證明對方出軌。

要證明對方出軌,最好是有多份證據,用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結合保證書或悔過書、錄像等,更能證明待證事實,也比較容易被法官所從採信。

如果只有聊天記錄,而且聊天記錄裏面也清晰的表明了對方出軌的事實,你可以在接收資訊者未將短信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資訊予以存儲,並將手機封存。

誤區二,證明對方出軌就可以多分財產。

這是最常見的認識誤區,大家往往覺得只要證明了對方在婚姻中有出軌行爲,自己就可能因此多分財產,甚至讓對方淨身出戶。

李律師再次強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所以,只有被認定爲過錯方的出軌情形,法官纔會在判決時照顧無過錯方,但不必然出軌就少分財產。

誤區三:對方出軌我就可以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一般來說,一方出軌對孩子撫養權影響不是很大,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是以有利於子女的成長爲原則。

所以,對方是否出軌,不是因此而獲得撫養權的理由,目前中國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支撐這樣的觀點。

想要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提供的證據不應是出軌的證據,而應是孩子跟隨自己生活,自己能夠給孩子更好的生活的證據,這樣更可能獲得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