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只分割隱瞞財產可以嗎?

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只分割隱瞞財產可以嗎?

一、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只分割隱瞞財產可以嗎?

是可以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或一方僞造債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就訴訟離婚而言,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另一方發現後請求再次分割的時效爲“兩年”。如果在協議離婚中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就不應當適用“兩年”的時效規定,而應適用“一年”的規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分割財產可以反悔嗎?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爲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後,以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是可以只分割隱瞞財產的,籤協議辦的離婚手續是可以反悔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離婚之後發現對方隱藏、隱瞞婚內共同財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此時對於隱瞞的一方是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