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我國民法規定,離婚後,下列三種情況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二、沒有領結婚證離婚後彩禮是否能要回來
沒有領結婚證,分手後彩禮可以要回來。
法律規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將支付的彩禮返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因此沒有領取結婚證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已經支付的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透過運用法律知識或者是相關專業人員的幫助來解決,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上述的文章內容中已經對二婚不到一年離婚彩禮是否能要回來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對於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