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割共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一、離婚分割共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分割共同財產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書中要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及歸屬;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及使用方法;確立夫妻雙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權利、義務;協議的生效、撤銷;違約責任。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必須雙方同意離婚,不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4、夫妻財產分割後,如何轉移給對方,如,房產過戶。

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二、離婚的共同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着平均分配。應遵從如下規定:

1、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分割財產協議書屬於合同的一種,所以應該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屬於夫妻婚內共同財產的,應當均等分割,一人一半;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歸個人所有,不需要進行分割。結婚之後所獲得的工資,獎金,知識產權收入,經營所得都屬於婚內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