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臨時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臨時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臨時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3、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臨時居民身份證需要繳納的辦理費用10元

公安機關爲居民辦理臨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爲每證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查驗公民的臨時居民身份證,被查驗的公民不得拒絕。

《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據此,《管理辦法》第二條作出具體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身份證可不可以異地補辦?

可以,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羣衆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覈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覈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覈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在當代的時候,現在如果要辦理臨時身份證件也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來進行辦理的,通常狀況之下的話是需要寫在本省的戶口本,還有就是照片。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急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證的時候,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