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房繼承立遺囑如何纔有效?

遺產房繼承立遺囑如何纔有效?

一、遺產房繼承立遺囑如何纔有效?

遺產房繼承立遺囑學校按照真實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纔有效。遺產房繼承立遺囑需要在真實意思表示之下,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遺囑將房產繼承給某人。這樣是有效的遺囑。

1、遺囑分爲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以上幾種遺囑需要分別滿足形式要件,如自書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簽字以及年月日。代書遺囑需要代書人和被繼承人之間無利害關係。而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除不同的遺囑需要符合不同的形式要件之外,對於無效遺囑還有以下規定: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因此,不滿六週歲的兒童、精神病患者、已滿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等無行爲能力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如立遺囑人立遺囑時無行爲能力、後來有了行爲能力,所立遺囑仍然無效。如果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行爲能力,不影響之前的遺囑效力。

3、立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根據遺產繼承律師多年的實踐經驗來看,受脅迫受欺騙往往難以證明,尤其是立遺囑人已經去世的情況下,他人若想透過訴訟認定立遺囑時的情形屬於受脅迫、受欺騙,必須要有足夠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證據證明。

二、立遺囑時應注意什麼

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的,遺囑被視爲撤銷或部分撤銷,不發生法律效力

此外,遺囑人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處分也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繼承訴訟中常見夫妻中一方先死亡遺產未分配,另一方將全部夫妻共同財產作爲自己的遺產進行處分,涉及到配偶遺產的遺囑條款內容無效。還有立遺囑人,之前簽訂了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對名下的財產已做處分,在遺囑中再次處分,會導致遺囑中對遺贈扶養協議中已處分財產的遺囑條款部分無效。

遺囑的繼承在我們國家是必須按照法定規定來處理的,比如說首先遺囑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而且遺囑是屬於合法有效的狀態。如果說是存在着脅迫欺詐的行爲,簽訂具體的遺囑,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遺囑就是屬於無效的,也就不發生任何的繼承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