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贍養費還是撫養費?
配偶既不是贍養費也不是撫養費。因爲配偶之間是具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配偶既不是贍養費也不是撫養費。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具體而言:
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準,各省市出臺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準,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佈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爲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 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
隨着時間的推移和被贍養人實際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數額。要求增加贍養費,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法院原先判決的贍養費不能保障被贍養人的基本生活;
2、贍養義務人有能力負擔。
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纔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
二、贍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準,各省市出臺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準,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在當代的社會配偶之間是具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的,所以在在夫妻之間所存在的是屬於相互扶養的的費用,並不是贍養費用也不是撫養費用,這個三者在法律當中是存在着不同的概念的法律性質,還有就是具體包括的內容都是存在着區別的,必須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