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戶口本有名字怎麼辦

一、婚姻無效戶口本有名字怎麼辦?

婚姻無效戶口本有名字怎麼辦

婚姻無效的,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法院判決書等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戶籍科,說明實際情況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即可。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婚姻無效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總的來說,無效的婚姻關係並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雙方的戶口已經登記在一起,在婚姻關係被確認無效後,還是應該及時辦理分戶的,至於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因爲無效的婚姻從始至終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婚姻登記狀態仍然可以更改成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