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每天消費一干算轉移財產嗎?

一、離婚前每天消費一干算轉移財產嗎?

離婚前每天消費一干算轉移財產嗎?

婚前每天消費一千,如果是用於正常生活的,並不屬於轉移財產的行爲,如果是惡意花高價買價值低物品的,有可能是惡意轉移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爲;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在司法實踐的處理時,一般應把隱藏、轉移、毀損的財產作爲隱藏、轉移、毀損、變賣的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

二、如何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

當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後,對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

因此,原告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摺的開戶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保全或訴訟保全。

當然,夫妻鬧到離婚這一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雙方都不會不知道,作爲被告一方,也應有所警覺,對夫妻共有財產採取相應措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在網上找不到確切的答案時,一定要及時諮詢專業的律師,以免耽誤時間,造成更大的損失。

存在夫妻另一方即配偶轉移財產的現象和事實時,當事人要保護自身權益和利益不受損害就要積極運用法律仲裁或訴訟等合法有效的手段來對問題作最佳意義上的處理,從各個方面和角度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必要時請求律師的援助,把損失降到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