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遺囑見證律師能夠代理繼承人嗎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爲遺囑繼承人,所以律師受繼承人委託的,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二、法定遺囑形式
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
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2、4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
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爲書寫的遺囑。
《民法典》規定: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製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
爲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製假遺囑弊端的發生,《民法典》明確規定:
“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能夠採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製作完畢後,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並由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5、口頭遺囑《民法典》規定: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能夠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由於口頭遺囑有易於被篡改和僞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後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民法典》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定。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爲遺囑繼承人。
如果律師和繼承人代理關係的,律師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民法典遺囑見證律師能夠代理繼承人嗎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在線爲您解答。
網站地圖有法律問題?徐州律師爲您在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