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效婚姻能離嗎
無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首先需要說明,如果是屬於無效婚姻的話,那麼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此時雙方當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關係”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就可以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婚姻無效彩禮能退還嗎
婚姻無效彩禮可以退還的。
婚姻無效,也就是兩人沒有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則根據法律規定,女方應當返還彩禮。
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三、無效婚姻能退回彩禮嗎
根據婚姻編司法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根據文義解釋,"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包括在法律意義上不存在婚姻關係的情形,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雙方雖辦理過結婚登記,但因婚姻無效,婚姻關係自始不存在,故彩禮應酌情返還。
雖然符合返還彩禮的情形,但並不意味着彩禮會如數返還。人民法院在判決確定返還數額時一般會根據雙方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使用情況、雙方經濟狀況、彩禮數額的大小、過錯大小等情況,酌情確定返還的比例。
根據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民法典》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在上面的文章內容中,我們已經解答了關於無效婚姻能離嗎的問題,相信大家已經對此有一定的瞭解了。如果本篇文章還沒有完整解答您的問題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以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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