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婚前協議若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以及協議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只要雙方簽字即生效。公證婚前協議可以提升其證明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的時候已經籤的協議有法律效力的。普通的協議,只要滿足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爲能力等條件,就可依法生效,若爲離婚協的,則除前述條件外,還需雙方共同領取離婚證,纔會依法生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簽署婚前協議怎樣籤纔有法律效力的問題作出瞭解答,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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