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九年了覺得財產分割不均可以起訴嗎
離婚已經9年了,覺得財產分割不均,如果沒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不能起訴請求重新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婚前財產能變成婚後財產進行分割嗎
我國現行的婚姻夫妻財產製以法定財產製爲主,約定財產製爲輔。
按照法定財產製,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婚前的個人財產依舊屬於個人的財產,並不受時間的限制。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另外約定,哪怕結婚後一百年,只要雙方都還活着,婚前財產依舊不會變成共同財產。
此外,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前所得財產歸婚後雙方共同所有。
所以,只要在婚前或婚後簽署一個雙方協議約定歸雙方共有即可將婚前個人的房產變爲婚後共有財產。
當然,爲了更放心,可以將雙方協議進行公證。
公證無非是再上一個保險而已,不公證也可以,只要雙方協議寫明瞭。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個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夫妻一方的財產通常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離婚9年後,如果覺得財產分割不均,如果有欺詐、威脅,或者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爲的,可以起訴請求重新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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