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規定子女滿18歲父母離婚戶口跟誰
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落在哪裏,法律並無強制規定,通常由夫妻雙方協商,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按照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以隨父或隨母,屬於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爲辦理戶口的遷移;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二、夫妻離婚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一)孩子年滿10週歲的,孩子的意見會作爲重要的依據,因爲孩子已經和父母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除了不能獨立的生存,但是可以辨明是非,能夠判斷自己有利於自己的生活的方式,孩子能夠辨明父母的脾氣和性格,可能某一方經濟實力更甚勝一籌,但是可能沒有更多的時間陪伴孩子成長,或者是脾氣很差,不能與孩子有利的溝通,所以需要綜合多方因素,這個週歲的孩子已經成長到心理健全的年紀,所以他的意見也很重要;
(二)收入狀況,父母雙方需要舉證證明自己的收入能夠負擔起子女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開資,因爲成長中的孩子是需要很多營業以及教育的,缺少了收入在現在的社會生活是非常艱難的,如果能夠提供優渥的生活條件也是爭取撫養權的重要考量;
(三)工作環境,如果收入很高,但是工作的環境要求經常加班,不能更好的陪伴孩子成長,或者是工作的性質也不是很正經的行業,那麼可能會影響孩子以後的成長空間,所以這一項也是重要的參考;
(四)居住的條件,這一個條件也是爲了孩子的今後教育、以及成長的空間進行考慮、
(五)性格修養,每個人都有不同性格,經歷過不同的人生,有不同的三觀,而這些都是內在的不可更替的東西,孩子就像是一張白紙,會潛移默化的被這個社會所影響,而最先影響他的就是父母,所以父母的修養是決定孩子以後修養的關鍵。
(六)文化程度,這也是決定影響孩子以後成長的重要因素,雖然不是關鍵,但是也可能會成爲重要的加分項目,
(七)其他家庭成員的狀況,父母雙方每一個都有自己的大家庭,而以後可能經常看見的不一定的父親或者是母親,還有各個親戚,他們也許會與孩子生活在一起,他們的生活習慣、思想素質,也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到孩子,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以上有利條件均是出於對孩子的成長髮展、思想教育提供有利條件出發,雖然孩子判給其中一方,也不代表另外一方就沒有了支付生活費的義務,沒有探望的權利,孩子永遠是自己的骨肉。
其次撫養權也不代表永不會變更,如果有證據證明有撫養權一方不利於孩子成長,那麼他的撫養權也可能會變更。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民法典規定子女滿18歲父母離婚戶口跟誰的問題進行的解答,父母要是因爲感情破裂在離婚的時候往往會涉及到爭奪撫養權的情況,如果孩子滿8週歲是可以自由選擇是跟母親還是父親生活的,因此對於子女滿18歲父母離婚戶口跟誰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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