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書嗎

一、起訴離婚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書嗎?

起訴離婚需要提供財產證明書嗎

起訴離婚涉及財產分割的,需要提供和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此外還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民事訴狀(1個被告提交2份,2個被告提交3份,類推),都需原告簽字捺印。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1個被告提交2份,2個被告提交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爲起訴,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1份,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身份證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函、律師證複印件各1份。

二、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有明確的被告;

2、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三、起訴離婚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四、起訴離婚財產分割糾紛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綜上所述,法律也沒有規定過起訴離婚時必須要提供財產證明書,只要能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不管是哪一類型的證據都可以,而且,也不是所有夫妻離婚時都要分割共同財產,但有些夫妻簽過婚內財產協議的,離婚時就不涉及財產分割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