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過錯方起訴離婚還可以嗎?

可以。根據法律中的規定,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權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此時並不會因爲一方具有過錯,就剝奪了其起訴離婚的權利。但在過錯方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很多人就弄不明白此時會怎麼作出判決。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過錯方起訴離婚怎麼判。

女方是過錯方起訴離婚還可以嗎?

在實際案例中,判斷是否准予離婚,應當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爲標準。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過錯方提出離婚而無過錯方不同意的,這樣的名存實亡的婚姻即便是強制維持下去,也沒有任何意義,對夫妻雙方都將痛苦不堪。這樣不但違背了“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原則,也不利於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有過錯方往往會遷怒於無過錯方,爲了擺脫婚姻關係,變本加厲地摧殘和無過錯方,使其受到更大的傷害。

因此,法律中規定: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等,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方起訴離婚,或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離婚。《民法典》在更新後,於“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的情形中列舉了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

按照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通姦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除重婚和非法同居之外的其他不正當兩性關係。

根據《民法典》和有關司法解釋,經調解無效,應當准予離婚。在經濟上應當給予無過錯方更多的照顧。

因此如果女方是婚姻中的過錯方,女方想要發起起訴離婚也是可以的,這是女方的權利,不過法院並不會因爲女方是過錯方或者是女方起訴離婚,就一定會判除雙方婚姻結束,而是會根據具體雙方是否感情已經確實破裂,如果雙方的感情確實破裂,或者女方有過錯,男方要求離婚,纔會判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