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婚撤訴就不用坐牢嗎

一、重婚撤訴就不用坐牢嗎

關於重婚撤訴就不用坐牢嗎

不是,重婚可以不用坐牢的情形:

1、可能不用坐牢的情況--受害人保持沉默

重婚案件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訴。重婚罪一般都是不告不理的,且多數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於在經濟生活上依賴於重婚的犯罪分子或者由於自身的軟弱性,他們都選擇了保持沉默,這樣犯罪人就沒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只有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被害人不起訴,但人民羣衆、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的,才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之後向法院起訴,追究犯罪人的法律。

2、法定不用坐牢的情況重婚罪追訴時效已過

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而《刑法》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訴時效爲五年

重婚罪追訴時效的起算時間如下:

根據《刑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而重婚爲行爲持續性犯罪,追訴時效從重婚狀態消除之日其計算滿5年。

二、起訴重婚罪後能否撤訴

基於重婚罪起訴主體的特殊性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由檢察機關提起重婚罪訴訟,則屬於公訴案件,作爲婚姻受害方的當事人無資格提出撤訴;

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則屬於自訴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撤訴,;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

主要法律依據根據:

1、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根據該規定,庭審過程中,如果自訴人對被告人產生惻隱之心或原諒對方,可以撤回對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罰之災。

2、對第二審自訴案件,必要時可以進行調解,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調解結案的,應當製作調解書,第一審判決、裁定視爲自動撤銷;當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自訴,並撤銷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可見,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審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訴,二審法院也可以主持訴訟雙方進行和解、當事人也可以自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被告人也一樣可免受刑罰。

重婚罪如果是由受害人自己提起的話,那麼就是屬於自訴類的案件,受害者可以在宣告之前進行撤訴,如果是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話,那麼就是屬於公訴類的案件,也就是不能夠進行撤訴,一般來說重婚的行爲需要當事人自己去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