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已婚男人生孩子會被告重婚罪嗎?

跟已婚男人生孩子會被告重婚罪嗎?

一、跟已婚男人生孩子會被告重婚罪嗎?

如果當事不知道已婚者已婚,以夫妻名義居住而生孩子的,當事人不屬於重婚罪,而已婚者犯重婚罪。如果當事人知道已婚者已婚的,並且以夫妻名義居住生下孩子的,雙方屬於重婚罪。如果只是出軌,並沒有以夫妻名義同居而生下孩子的不屬於重婚罪。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關係原則是一夫一妻制,重婚的行爲就是侵犯了該原則,要受到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兩方面,一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與其結婚的行爲。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於他人結婚,二是沒有配偶,但是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與其結婚。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上表現爲直接故意。在自己有配偶還故意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與其結婚的行爲表現爲故意,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

司法機關在認定重婚罪時,是需要對上述情況進行合法認定的,如果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就是可以認定爲重婚罪的,具體情況下可以由法院根據實際的違法事實後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

二、重婚的類型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在我國的重婚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中,此時重婚的行爲人都是可以成爲被告人的,不僅僅是包括有配偶的已婚者,也是可以包括事前單身的相婚者的,只要是行爲人實施了重婚行爲的,此時人民法院都是可以結合法定的量刑情節對行爲人予以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