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審理重婚罪的開庭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關於審理重婚罪的開庭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一、關於審理重婚罪的開庭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重婚罪的開庭時間不是法定的,開庭前3天法院會通知開庭時間。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二、重婚罪的證據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重婚罪的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綜上所述,這裏無法準確回答重婚案件的開庭時間,在開庭前三天會收到法院的通知,開庭之後,法院會根據控辯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理,有充分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構成重婚罪的,法院才能依法定罪量刑,重婚罪的量刑是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